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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上海审判实践,主张该项费用首先应当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注意的是该鉴定不等同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时要注意被抚养人的户口性质。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被抚养人为伤者或死者父母时,需要提供无收入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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