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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阅读、实战缺一不可------律师综合能力提升之一

浅谈律师综合能力提升(一)

算来,进入法律职业也近十年了。尽管时日不短,但常常感觉到力不尽意,效率底下。何故?综合能力不足是首要之由。

律师,显然不仅仅是懂法律这样一个粗浅的评价。如果你仅仅是懂法律,请快快离开这个行业,以免露丑。

再详尽的法律也规制不了千变万化的现实案例。哪怕是同一案由,你都会发现现实的呈现让你无所适从。同样是强奸,有见过半夜入室相聊甚欢后半推半就笑纳的情况吗?有见过出租车内在强奸犯下车开房不成仍然还等其回来强奸的吗?同样是贪污,有见过是否犯罪居然取决于出纳在不在办公室的吗?有见过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多消费的部分算贪污的吗?同样是离婚,有的因为第三者,有的因为父辈斗,有的因为性冷淡,有的因为性格异。这些复杂的实例不甚枚举。如果,你仅仅懂法律,作为律师你能为当事人把控局面吗?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化吗?显然不能。

律师,需要的是极其综合的能力,这种综合不是各种知识的简单叠加。而是为实现律师对法律事务的把控能力和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实现所必须的合理的知识和能力的架构。如何提升这种综合能力。鄙人的经验之一就是思考、阅读、实战缺一不可。

思考是律师的首要品质,一个不善于思考的律师,他做的案件必然千疮百孔,甚至出现致命失误。思考什么呢?以诉讼案件为例。首先是对案情理解层面。理解案情,初级阶段是看证据、看法律,中级阶段是看关系、看社会,高级阶段是看人性、看时政。只有看清案情,你才能做好你下一步工作。但是,这谈何容易?要理解人性,如果没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是不行的,如果没有深刻分析相关人员的背景、特点也是不行的。要看清时政,你至少的知道我们身处的现实,司法现实,经济现实,文明现实,政党现实,有时甚至包括国际现实。不要认为这是多此一举,不要认为这是故弄玄虚。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多次摩擦,不就逐渐反馈到实际审判中的来了吗?这就是风向标,所以看清时政对理解案情是有关联的。其次是制定作战策略。诉讼策略就是你的战略,每个案件都会有战略方向的选择。比如速度上是快还是慢,打证据还是打法律,打程序还是打实体,打法律关系还是打违约责任,你必须在真正理解案情的基础上作出选择,制定方案。当然打的点可能不止一个,但是先后顺序,轻重缓急也是有讲究的。很多律师在制定策略时常常出现三个方面的错误。一是没有吃透案情,忽略了一些极其重要的点,从而造成败局。鄙人曾代理一起地板质量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为了证明质量问题,做了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是被告的地板没有达到GB/T标准。原告为了证明法律关系,举出了被告的宣传资料。为此,原告发动诉讼。初看,原告的律师没有错误,大家都是这么打的。本律师接到被告委托后。很快找到了对方漏洞。其一,对方鉴定依据的标准是GB/T,也就是国家推荐标准。初步说明这个标准不一定能作为本案的质量认定依据。那么我思考的第二步就是我们是否有约定标准呢?证据找到了!就是原告举证的被告的宣传册的证据(因为是原告举出的,所以是致命的),原来被告宣传册注明的是农业部推荐标准。可以说原告的起诉轰然倒塌。而且还出示了一个对被告很有利的证据。案情不透,方略错误的恶果凸显此案。以至于开庭时对方律师和当事人频频失态。诉讼策略错误的第二个表现就是没有尽可能的把举证责任往对方转移。一起抚养费纠纷,离婚时约定男方抚养,实际中女方抚养了十年。为此女方要求了几万的抚养费,女方证据就是离婚协议。如果为了证明男方给了抚养费而要求收集这十年支付费用的证据,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难题,谁有那么有心计呢??本人后来建议男方代理人(因为是亲戚在新疆的案件,只好遥控),否定女方抚养小孩就行了,另外再辅助时效,诉讼主体的攻击点位(因为女方以自己名义起诉)。这样的策略,必将增加女方对抚养十年的事实之举证责任。而且,男方还有共同生活不等于抚养之辩。如果这样,法院无论如何都不好支持女方了。果然,开庭后按照本人的策略,女方完败。诉讼策略第三个常见错误就是对案件走向和对方攻击的预判不足、不准,因而造成策略上有漏洞。对案件走向和对对方攻击点的预判是律师核心能力的最核心部分。没有预判就没有预案,预判不足,预案就不足,预判不准,预案就错误。显然,我们不是神仙,这种预判能力是多年积累的经验、知识的集中体现。但是,如果你是年轻律师,多多思考,多多请教,预判的准确性也自然会提高很多。所以,预判和策略息息相关。预判是征服当事人的最锐利武器。这是思考、经验、知识的结晶。

其实,思考的方面还很多,除了诉讼案件外,律师营销、拓展,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与公检法的关系,与同事之关系,都需要你的思考。而前面说的对人性、对社会的看清,你也需要冷静的思考。  

关于阅读,本律师有一个习惯,每接一单案子,必然买一本书(实际上至少一本),因为阅读是自己良好的习惯。阅读的好处,我用不着多说。但是,作为律师阅读什么书?怎样提高阅读效率。我有点经验与大家分享。我的阅读习惯是被逼出来的。因为上初一的时候眼睛近视成绩下降,偏偏老师因‘怒其不争’将我贬至最后一排。因祸得福,看不见黑板的我只好自学,自己阅读了。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广泛涉猎。但是仅仅凭兴趣指引没能形成系统的阅读书目,有点杂乱。不过阅读的习惯保持了下来。律师需要的是法律知识,需要的是社会、历史、经济、政治、谋略、思辨、心理、逻辑,哲学等方面的知识。应当让这些知识营养的滋养放在优先的位置。特别是逻辑功底的提高,对分析案件和拟定策略等方面有很大的帮助。我国是泱泱古国,文化积淀极其深厚,不愁没有书读。本人比较推崇的当然是《孙子兵法》、《三国演义》,还有春秋战国那一段历史的相关史料书籍。其次体现谋略的还有清朝宫廷斗争、国共相争、还有共产党的发展壮大史。这些历史时段都展现出很高的人类智慧,你可以汲取丰富的营养。凡是有争斗的必定离不开谋略。不管是隐智,还是显智,还是斗智,你都可以在你阅读的故事中找到借鉴的地方,最后必将引领你奔向存乎于心、随意而为之境界。光有这些不够,有时你需要冷静,需要平和,需要淡定,看看《道德经》,读读唐诗,品品宋词。也许会把你怒火,把你的攻击力,把你的欲望拉回来一点。因为有时我们还需要一点张弛,一点弹性。看,这就是阅读的力量。当然,知识的积淀因人而异。但是作为律师,多读一点理性的、思辨的、有着渗透思维力的书籍总会好些。说到这里,你还不要忘记基本功。因为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是律师的最基础、最重要能力。增加相应的阅读量会让你笔下生风,口吐莲花。本人,曾经喜欢列宁的著作。他的辩驳往往是最睿智、最精炼的反击,一针见血不足以形容他的风格。一针见心脏才是对他最贴切的评价。

好了,三个方面缺一不可。最重要的还是实战!从进入律师行业第一天起,你就永远处于实战状态。夜深人静,你也许还在思索明天开庭的方略;穷困潦倒,你也许还在琢磨来日营销的方案;腰缠万贯,你也许还在考虑后面发展的路子。也就是,你一刻都不能停下,否则出局的必定是你!!只有实战才能锤炼出真正的高手。看看日本围棋的衰落,你就明白放弃真正的实战有多么可怕。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日本围棋一枝独秀,中国勉强有个聂卫平可以与其高手对弈一两局。而今,世界围棋棋坛,日本连陪衬都危险。何故?因为日本走的是求道派路子,算不清楚的就守,最后看谁守得好谁赢。这种风格,在当今‘暴力围棋’前不堪一击。因为,以李世石、古力为代表的求战派,从来不因为算不透彻而选择退让。他们是越算不透、越要前行。因为我算不透,难道你就算得透了吗?很快,引入到双方都不能掌控的局面中来。没有现成的棋谱,没有清晰的路子,有的只是勇往直前。哪怕你稍微有那么一丝丝退让,你将可能万劫不复、立即崩盘。除了力战!还是力战!拼到最后,一方惨烈倒下,一方惊险获胜。这样的战斗就是最高精算度和最坚韧心理的完美结合!!日本棋手经不起这样的考验,日渐没落,不足为怪。律师业,未尝不是如此呢??很多律师,被公检法一忽悠,力度没有了,精度没有了,结果胜利也没有了。权利是惨烈地争取来的,普世的权利往往是一杯残羹剩汁。每一个环节,每一次出手,都要求你以最专业、最有力的方式完成。每一个案件都这样做,你才能做出真知灼见。才能从一个案件中收获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更重要的能力。新律师应当对你遇到的复杂疑难案件感到兴奋,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你的机会。退缩、逃避、敷衍既对不起当事人,也坑害了自己。所以,什么样的案子都要勇于碰、明智的做,只有这样你的提升才是‘古力、李世石’一样的提升。如果你仅仅思考和阅读,放弃实战的你将会是日本围棋的影子。这就是回答了为什么有些教授作案件反而不如一个普通律师的疑惑。

      总之,用题目说话,思考、阅读、实战缺一不可!你做到了吗?

                                              赵启太律师(国晖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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