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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当具备的一些好习惯

律师应当具备的一些好习惯 

                         赵启太律师

一,保持激情的习惯。
只有激情,你才有动力,才能感染自己和其他人,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成功是困难的,只有激情能让你克服一个个困难,最终成功!
二,专注的习惯。
人可以背朝下躺在满上钉子的板子上,但永远不敢躺在只有一个钉子的板子上。抓准一个点,然后像一个钉子一下钻下去,做深、做透!做律师要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和建树.哪怕是一个方面.
三,执行的习惯。
永远不要说“这个创意我想到过,但没有去做,你看他现在靠这个创意成功了。”律师营销要有创见,要投入,更要执行.做案件的手法和专业性,也要加强执行, 某成功训练营倡导的那样:“不仅知道,更要做到!” 
四,学习的习惯。
成功的过程就是不断挑战自我的过程,只有学习才能让你不断的提升自身素质,更快的成功。记住:学习是最便宜的投资!最增值的投资!!当然,学习一定要讲求效率.

五,反省的习惯。
重复犯错是缺乏反省的典型表现,也是成功最大的障碍。“事不过三”,经常反省自己的得失,会使自己成功得更快一些!律师是靠经验积累不断进步的,反省自己,有益于经验的精进和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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