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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事举证技巧

浅谈民事举证技巧 

          赵启太律师

    民事诉讼中,举证是当事人诉讼活动中重要而关键的行为。但是,很多人却不能很好把握其技巧。本人就此简单的献丑。以共勉。

  一、证据的列举要与诉讼策略相配合。

  任何案件,在分析好案情的基础上。首要任务是制定诉讼策略。诉讼策略的制定要考虑到双方攻防的核心和焦点。要考虑各方的优势劣势。要考虑到司法实践的认知。对某些案件必要时预留不正当司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当然诉讼策略也尽可能有创见。制定好正确的诉讼策略后,便可以围绕所制定的策略举证。切忌证据堆砌、证据组合目的混乱、举证顺序主次不分。

  二、适当列举影响法官心证的证据

  很多人比较容易机械呆板的判断证据的法律效力。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一概不举。这种方式值得商榷。事实上,对于有些证据法官在判决书上不能写明采信的依据。但是,在他心里一定有依据。心证不是一个虚无的东西。他活生生影响法官对事实真相的判断。法官的心证会直接影响其主导庭审的方向、重点、焦点等核心问题。在这个前提下有些问题是否能够展现在庭审中,有些问题能否在庭审中回避掉就尤为重要。所以,那些看起来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则判断没有作用但在一个正常生活经验的人心中却要发生影响的证据和陈述。请你大胆提交。当然不能矫枉过正。

  三、证据的列举要与庭审对抗相配合

  有些事实要通过法官或者当事人发问来展现的。有些矛盾也需要这种方式找出来。要在这个的基础上配合证据的列举。就会达到我们的目的。当然,有人会问。这样是否会举证失权?个人认为有些证据的提交是不会证据失权的。比如当事人在抗辩中提出新的事由,需要证据反驳时。这时是可以要求举证的。

  四、证据列举要规范

  规范的证据目录会让法官一目了然。这样减轻了法官阅读认知的难度。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证据。通常,证据目录要清晰,页码要清楚,证据介绍简洁明了。证据组合目的和所证明的事实要叙述清楚。另外要装订规范,不脱落,大小符合标准且整齐,面积小的书面证据要用衬底,面积大的要简单折叠。并预留装订线。这样就增加了法官认定证据的机会。

  五、切忌将有利于对方的证据提交

  明显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大家都看得出。一般不提交。但是有些证据是双刃剑。一部分可能有利于自己,一部分也可能有利于对方。一种解读对自己有利,一种解读可能对对方有利。这时一定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否则,适得其反。通常,如果我方的证据影响到自己的诉讼策略。此时一般不要列举。需要补强的地方通过其他证据和庭审对抗来解决。

  六、取证深度要适当

  取证是麻烦事情。但是,核心证据不取得,就难以参加法庭对抗。取证深度通常与现有证据的证明力有关。如果现有证据明显不力。则必须调取核心证据。但是,取证需要成本。不能什么证据都取。什么深度的证据都要到手。这样可能或失却效率。个人认为,核心证据必须调取。其他证据根据案情确定。同时也要让一些事实在法庭对抗中展现。

  7、善于挖掘证据中的证据

  有人可能会认为,挖掘证据中的证据提法不妥。他实际上就是质证。个人认为,还是有区别。质证是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认可或者否定。而挖掘证据中的证据是要求我们在对方的举证或陈述中找出有利于我们的东西。将其提取出来与我方的证据组合。形成自己的一组证据。这种挖掘就具有归纳、提炼、组合的功能。比质证更进一步。

  孔子曰:‘君子不器’,孙子曰:‘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我想:做律师、做案子也是这个道理。既无定数,又有定数。既有道,又有术。以道驭术,道术相长。这可能是科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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