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决策部署如“卡”在执行、落实不力,就如同发生交通事故,会影响政令通行速度、拖慢发展步伐,须严肃追究“肇事者”责任。日前,温州市委市政府首次通报处理三起“落实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投集团等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今年2月14日下午和2月16日下午,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工作,并分别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对市级国资公司有关投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要求。纪要下发后,相关责任单位思想比较重视,精心部署办理,及时抓好落实,但是也有个别决定事项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其中,温州财润集团划转、江心西园土地权证办理和江心西园二级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杨府山港区土地证暂借抵押等三个事项,没有按纪要明确的意见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构成了“落实事故”。
为严肃纪律,市委对三个事项“落实事故”进行专门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责成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市委决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投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市委办市府办发出有关通报称:“这次‘事故’,反映出一些部门同志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思想不解放,怕担责任,缺乏敢于担当的勇气,有的同志不够主动、责任心不够强;反映出有的部门单位工作再协调不够,影响了工作落实;反映出有的部门单位即办制落实还有差距,办事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需进一步提速。”
《通报》要求受通报批评的单位进一步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工作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尽责负责,不折不扣地把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各自办理的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导批示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落实情况,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事项按要求落实到位。
为更好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完善纪要办理、纪要落实、落实督查、报告协调和问责及责任追究等五大工作机制。对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事项未按时落实又不报告的单位,将实行问责,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