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021-62280908      18317158389
首页 >> 法律资讯 >> 正文

押送货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划分

        马某是某运输公司的押送人员,一次外出执行押送工作的过程中,乘坐由李某驾驶的货车行驶至事故现场时,货车与另一辆吴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马某和李某因撞击造成的伤势过重,当场死亡。交警部门在调查事故经过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承担事故的责任,马某无责任。马某家庭情况困难,因无法交纳请律师的费用,马某的妻子王某向法援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理,指派律师韩某帮助王某进行法律诉讼,韩某经调查后了解,马某是在押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死亡的,且在事故中无责任,认定为因工作原因致使死亡的。运输公司已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也愿意赔偿马某的事故损失,对方肇事车辆有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法院审理后判定,因被告李某和吴某均是在执行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所属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责任划分,法院判定,被告李某所属运输公司赔偿马某家属事故损失的70%共计33万余元,被告吴某所属运输公司赔偿马某家属事故损失的30%共计14万余元。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马某家属事故损失共计19万余元。




相关文章: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一般性过错行为
公司实际发放工资,国晖律师争取到差额误工损失
我们有哪些赔偿项目,可以赔多少钱?
事故免责事实无法证明,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下一篇: 出租车突然爆胎,致使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