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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速公路抛洒滴漏隐患多 发生事故公路管理方需担责

   5月29日中午,杭州司机吴斌驾驶客车在锡宜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块来历不明的金属物穿透挡风玻璃后砸中,造成肝脏破裂及肋骨多处骨折,最终抢救无效身亡。截至发稿时,无锡交警尚未查出肇事金属物的来历。

此事发生后,除了为逝去的年轻生命扼腕痛惜外,高速公路的安全问题也再次引起了高度关注,人们不禁在问,这块突然飞来的金属物究竟是什么东西,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们的高速公路还安全吗?

记者对南京各高速路段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令人堪忧……

》》》记者探访

地点1 长江三桥高速

隐患车辆畅通无阻

记者首先赶往长江三桥高速收费路口,途中经过刘村(B)收费站时,正好巧遇一辆运输货物的小型货车,车上装载的货物及其固定方式让记者瞠目结舌。

别看该货车体积较小,胃口可真的不小,货厢上满满当当。仔细一看,基本都是建筑工地上的东西,最底下是一个巨大的混凝土搅拌机,周围杂乱地填放着许多工地器械,最顶上还倒插着一辆两轮手推车,货物的最高高度是车头高度的两倍,货车两边的挡板被撑得根本无法合拢,而固定这么多货物的工具仅仅是几根麻绳,行驶中,搅拌机上的手推车摇摇欲坠,一路上,其他车辆无不退避三舍,敬而远之。

令人遗憾的是,就是这样一辆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货车,连过刘村(B)和三桥高速两个收费站,都没有受到任何阻挠,收费站工作人员甚至连一句提醒都没有。而与此同时,负责三桥高速巡逻任务的警车就停在收费站入口处。

记者来到警车前,询问刚才过去的那辆货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车里的交警却回答说:“没注意到。”记者又拿出拍摄的照片给交警看,看完照片后,该交警表示,这辆货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够上高速。

最终,交警没能拦截到那辆货车。

地点2 宁六高速

货车绑扎不牢较为普遍

记者又来到宁六高速,在高速入口处看到,一辆辆货车呼啸而过,都装载着一人高的货物,而大多数货物都比较零散,有水泥袋、方管、纸箱等。

其中一辆货车上,装着四根直径80厘米的水泥管,水泥管的高度明显超过货车的护栏一大截,然而记者却并未看到司机对这些水泥管做任何的绑扎,四个巨大的水泥管就在车厢上随着货车的行驶来回滚动,如果一旦发生货车后挡板松动或被顶开的情况,那么这4个水泥管很有可能会从车厢中滚落到公路上。

同样,在另一辆装载着近百袋水泥的货车顶部,也只是横向绑扎了4道细绳,绑扎手段十分简单。如果遇到颠簸或急刹车,车上的货物随时有跌落的可能。

采访中,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货车上,突然飞出一块面积40平方厘米的泡沫塑料板,塑料板虽然没有多少重量,但由于车速很快,塑料板砸在地上还是发出“砰砰”的声响。而在宁六公路通往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路段上,沿途能看到不少抛洒物,例如烟盒、车用手套、尼龙绳等。

对此,在宁六公路上执勤的民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出车前一定要固定好货物,避免货物遗落到高速公路上,既造成自身损失,又对后车构成威胁。

地点3 沪宁高速

货车捆绑是否安全“说不清”

记者又来到沪宁高速收费站,这里的情况相对较好,大部分货车对于货物的处理相对比较规范,收费站班长告诉记者,收费站工作人员除了正常的收费工作以外,也会对经过的车辆逐一进行简单检查,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都会配合执勤交警叫其靠边,将隐患排除后再准其上路。

该班长表示,对于货车,一般是检查其是否存在“三超”现象,即超长、超宽、超高。

而在此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很多货车会进行私自改装,比如运输小轿车的超长卡车,司机经常会将车尾处的铁架加长,超出车尾长度,因为这样就可以多拉几辆小车,但安全隐患却很大,最近他们正在严查此类车辆。

不过该交警也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些货车的固定方式是否安全也很难界定,他指着一辆正在通过收费站的小货车给记者看,只见这辆小货车上摆放着一些橱柜,柜子上又放了一辆电瓶车,用了几根麻绳将这些货物捆绑在货车车厢内,应该是用来搬家的。

该交警说,就像这样的小货车,很难说它是否安全,你觉得他不安全,可他说捆得很结实,事实上这辆车一路开来确实没有东西掉下来,怎么办?关键在于,对于货物的固定方式没有一个明文的规定,所以管理难度很大。

》》》专业说法

交警:

隐患车辆会被押出高速

就此情况,记者联系了南京高速公路交警王警官,王警官表示,首先,在高速公路收费站,一般都会有交警轮流执勤,一旦发现有货物捆扎不牢或者存在抛洒滴漏现象,将会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问题排除后才能上高速。

另外,在高速路段上,也会有警车来回进行巡逻,一旦发现有行驶中的车辆存在抛洒滴漏的情况或者隐患时,就会用高音喇叭提醒该车辆,并且押送其在下一个路口驶离高速。如果在巡逻的过程当中发现路面上有石块等威胁交通安全的异物时,巡逻交警也会主动下车将其捡起来,如果异物太大,一个人拿不动时,交警会电话通知专门的清障车来清理现场。

另外,王警官也希望通过金陵晚报提醒广大车主,高速公路分为多个车道,其中最右边车道速度最慢,左侧车道速度最快,所以相对来说,右侧车道更加安全一些。

对于车辆前挡风玻璃,王警官也建议车主们尽量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钢化玻璃,因为质量过关的钢化玻璃在遇到意外碎裂时,会碎成细小的颗粒,不会扎到人,不会对司机和车内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不过他也表示,像杭州此次事件中,金属物直接穿透挡风玻璃砸死司机,说明金属物速度很快,恐怕目前除了防弹玻璃,没有什么玻璃能够挡得住如此大的冲击力。

律师:

高速管理方应承担责任

关于高速路面异物引起事故后的交通认定,记者请教了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的殷建新律师,殷律师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对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以及司乘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有关照和采取必要措施加以保护的义务。

但是若高速公路公司已在合理限度内尽到了建构、维护、防护、管理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仍无法避免事故损害发生,则高速公路公司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就拿此次杭州司机被金属物砸死的事件来说,如果金属物是长时间掉在路面上却没有得到及时清理,被过往车辆碾压,弹了起来,砸死了司机,那么高速公路管理方就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是如果这块金属物只是临时从其他车辆上掉下来的,正巧砸在了司机身上,那么,这属于不可预知的突发情况,管理方不应承担责任,或者只承担普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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