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021-62280908      18317158389
首页 >> 法律资讯 >> 正文

借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如何赔偿

        2009年8月22日,郑某驾驶着借彭某的摩托车在行驶的途中,未确认周围的安全驾驶环境,与许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许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部门调查事故经过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郑某在驾驶过程中未确认驾驶环境安全,导致事故发生,郑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许某和郑某未达成赔偿协议,许某将郑某和车主彭某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事故损失。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根据《道路安全法》中相关规定,车主和驾驶员之间属于雇佣或劳务关系,那么车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目前法律中尚未有对借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一般是按照事故人过错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的。此次案件中肇事车主彭某在主观上无过错,原告也无法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彭某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侵权法》中规定,机动车车主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法院判定,肇事人郑某赔偿原告损失,肇事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文章
交通事故多发季:墨镜别碍眼 穿鞋别随意
两车发生刮擦小事故 执拗车主留守现场等交警
驾驶员无财产、车主不连带、车辆未投保、国晖律师依证据规则让职务行为成立
押运员跳车被本车辗死 损失按三者险获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相声演员刘惠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被刑事拘留我的搜狐

下一篇: 被盗车辆出车祸,车主不赔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