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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涉及多人的,如何分配保险赔偿金

        事故情况:程某驾驶载一辆客车因超车时操作不当,与相向驶来的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客车内包括司机在内的9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部门在调查事故经过后,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分析:从债权的角度,此次事故中,十个侵权债是同时发生的,不存在先后之分。并且,交强险是国家设立的一种强制保险,交强险赔偿款的性质不同于一般债务人的偿债财产,在赔付时不应适用债权平等性原则。

        公平角度:根据损失与赔偿相一致原则,受害者应该根据各自损失大小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获得相应的赔偿数额。

        交强险角度: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受害人即可去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平均分配,虽并不影响各被侵权人总的损害赔偿额,但是会影响各被侵权人最终实际获得的损害赔偿额。

        债权均等性相关:债权均等性是指数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效力上的优劣。债权平等性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所有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清偿要求时,各债权人无论其债权大小,成立先后顺序,均按债权的同一比例受偿。债权平等性的适用前提是数个债权是先后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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