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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的自首情节司法解释
自首是我国严惩和宽大处理向结合的刑事政策,设立目的在于鼓励犯罪者主动投案,悔改自新。可获得更多的线索和证据,有助于及时侦破案件,正确而迅速的审判。
肇事者在事发后通知执法机关是法定义务。《道路
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中规定,发生
交通事故
后,肇事者必须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或临近的执勤执法人员,配合事故调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没有逃逸,主动向执法机关报案或前往执法机关投案,不能直接认定为自首,只能视为肇事者履行了告知义务,法院可考虑给予从轻处罚。
交通肇事
后自首的判定标准,对于肇事者事发后没有逃逸而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不能确定为自首行为,可适当减轻刑罚力度。对于肇事后逃逸的,在执法机关侦查期间投案的,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视做为自首。在《刑法》有规定,对后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减幅要比不逃逸小。肇事者在事发后没有逃逸,而是选择保护现场和抢救伤者,并主动向执法机关报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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